教育諮詢 中三生偷同學錢交輕鐵罰款
【明報專訊】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中三男學生為支付290元輕鐵罰款,在校內「搜書包」偷去同學30元,被教師揭發。他昨日承認一項盜竊及兩項企圖盜竊罪,裁判官指學校理應為安全地方,學生不預計會被偷竊,又斥責被告在別班偷竊,乃有計劃犯案。
17歲被告霍柏穎准以500元保釋,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,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。
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偷去同學所有現金,被教師發現即坦白承認。案情指今年3月18日,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的訓導主任於中午巡校時,發現被告在搜查一些書包,故截停他查問,並確認他並非該課室學生,被告承認企圖偷竊,並交出偷取的30元。訓導主任將被告帶往警署,被告警誡下承認偷錢是為繳交輕鐵罰款。
發表:09/04/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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